prev next front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review
在臨床試驗,數據收集是依據事前已明確且詳細說明的標準來進行。 對於所有不同治療組別之所有的病人,其測量的方法、 預定時間表、 和應用標準皆必須是一致的。

在對患者做隨機取樣前,其基礎的特性須先被測量, 以期知悉治療分配不能影響基礎特性的報告。 監測所有病人的治療是重要的, 不論是被分配的治療或最後所接受的治療 (因為並不是所有的患者皆會依據隨機分配所分配到的治療方式接受治療)。 有些病人可能會拒絕所分配的治療方式; 在藥物試驗中, 有些病人不會完完全全順從指示, 而只服用部份被指示的藥物。 例如計算藥丸 ( 或更高科技的方式) 的方法對於評估有關服從所指示的治療法的程度是有用的。

“結果” 是分析治療效果所依據的因素。 為了確定新的治療方式是否為“較好的”,評判所依據的標準,主要的結果,必須在事前做詳細的說明。 同樣地,為了獲得有關新治療方式的好處和危險的更完整的狀況, 其他結果,不論是所期望的或不期望的,一般都要受評價。

prev next front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review